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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员工办贷款收受贿赂300余万 到案后举报贩毒线索判缓刑

2019-03-29 13:16:04 和讯银行  高凯

光大银行员工办贷款收受贿赂300余万 到案后举报贩毒线索判缓刑

  3月28日,从裁判文书网获悉,光大银行长沙分行两名员工在办理贷款过程中,收受贿赂共计300余万元和苹果手机。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张某,男,1965年11月出生,原系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助理、人民路支行行长助理。被告人欧某剑,女,1969年12月出生,原系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公司业务部主管。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6月至2014年4月期间,张某和欧某剑分别利用职务便利,为成某(已另案判决)控制的中楚公司、亚河公司、卓邦公司多次在光大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办理贷款业务提供帮助。

光大银行员工办贷款收受贿赂300余万 到案后举报贩毒线索判缓刑

  成某为感谢张某和欧某剑提供的帮助,多次向两人行贿,张某共计收受成某贿赂250万元现金,欧某剑共计收受成某贿赂55万元和1台苹果5S手机。

  另外,2011年3月至2013年5月间,金蜂星通信公司通过张某在光大银行长沙分行人民路支行办理了两次6000万元的贷款授信额度,张某为贷款业务提供帮助,为感谢张某,金蜂星通信公司总经理曾某向张某行贿2.8万元现金。

  综上,被告人张某共计收受他人贿赂252.8万元现金,欧某剑共计收受成某贿赂55万元和1台苹果5S手机。

  另查明,2015年12月29日,被告人张某在成都市双流县租住屋内被民警抓获,同日被告人欧某剑在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竹园公寓的家中被民警抓获。到案后,张某和欧某剑退缴了违法所得。2018年2月1日,被告人张某向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举报了周佳亮贩卖毒品的犯罪线索,益阳市公安局已以周佳亮涉嫌贩卖毒品罪对其刑事拘留,进行立案侦查。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欧某剑作为银行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被告人张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欧某剑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两人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告人张某具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据此,法院一审判处:一、被告人张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二、被告人欧某剑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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