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央行安康市中心支行在官网披露了今年首份行政处罚书((安银)罚字〔2019〕第1号)陕西汉阴农商行因存在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问题,违反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第十一条、十二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央行安康市中心支行对陕西汉阴农商处以罚款29万元。对该行1名主要领导责任人处以1万元罚款,对1名反洗钱工作主管责任人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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