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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银行客户经理私改客户网银密码 侵占资金2330万元被抓

2019-04-08 10:44:38 和讯银行  高凯

   日前,从裁判文书网获悉,某银行客户经理侵占客户离岸账户资金233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张静,男,1984年10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案发前系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对公客户经理。被告人宋波,男,1983年3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无业。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静于2016年9月至11月期间,利用担任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对公客户经理的职务便利,通过提交虚假的《离岸客户信息、网银及银信通变更申请书》修改密码的方式将该行客户某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离岸账户内钱款3452033美元(折合人民币2330.62万元)据为己有,后被告人宋波将上述美元兑换为人民币并协助张静多次进行转移。

  2017年6月,被告人张静、宋波分别被抓获归案,赃款部分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静法制观念淡薄,身为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钱款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宋波法制观念淡薄,明知系犯罪所得的赃款仍予以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一审宣判后,张静、宋波双方均提出上诉,被北京市三中院驳回维持原判。

  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张静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判处宋波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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