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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吉林银保监局公布了一份对长春发展农商银行的行政处罚,该行违规开展投资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吉林银保监局对该行罚款90万元。处罚还显示,李建明作为长春发展农商银行副行长,对该行违规开展投资业务负领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吉林银保监局对李建明处以警告处罚,并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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