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授权

注册

河北赤城农信联社某主任违法放贷290万 一审被判刑2年

2019-04-16 13:17:19 和讯银行  高凯

  日前,从裁判文书网获悉,赤城县农村信用联社原职工因违法发放贷款,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杨某勇,男,1970年7月出生,汉族,专科文化,中共党员,原河北省赤城县农村信用联社职工,2018年1月16日因涉嫌犯骗取贷款罪被赤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2月9日因涉嫌犯骗取贷款罪经赤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日由赤城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1年间,时任赤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镇宁堡信用社主任的杨某勇采用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编造虚假贷款资料的手段,多次违规发放贷款共计291.5万元。

  以上款项由杨某勇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交给刘某作为吸收储户存款活动资金,至今本息未还。

  据杨某勇的供述,2006年至2011年在镇宁堡信用社担任主任,当时刘某帮助信用社拉了很多存款,刘某准备用信用联社给他的好处费还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息,后来信用联社没有给他好处费,刘某就用高某等人的身份证找其贷款,贷款申请都是其或信贷员在信用社根据刘某的情况编造的,担保人的身份证是其在信用社找的曾经办过业务人的身份证。

  2018年1月16日,杨某勇被传唤到赤城县公安局,对2008年至2012年期内冒用他人身份证违法发放贷款一事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勇身为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一审判决杨某勇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新闻排行榜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