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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某银行主管考研找人替考 当场被抓后双双被判拘役

2019-04-17 14:46:32 和讯银行  高凯

  替考行为不仅有违公平公正,也触犯了相关法律罪名。日前,从裁判文书网获悉,万某因代替刘某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当场被抓,二人均构成代替考试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

  判决书显示,1991年出生的万某为硕士研究生文化,住山东省青岛市,无业。刘某比万某大7岁,大学文化,系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部门主管,住山东省济南市。因涉嫌犯代替考试罪,2017年12月,万某和刘某两人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

  经法院查明:2016年12月,被告人刘某找到被告人万某,让其代替自己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许诺给其好处费。同年12月24日,被告人万某在济南市市中区山东大学兴隆山校区考场内,代替被告人刘某参加英语考试时,被监考老师发现其本人相貌与证件照片不符,后经监考老师核实,万某系代替刘某参加考试。

  随即,万某被公安人员带回接受调查。当日,刘某在得知万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经讯问,二被告人均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公安机关调取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屏证明,万某、刘某通过微信聊天的方式联络关于代替刘某参加考试的具体情况。

  法院认为,被告人万某代替他人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被告人刘某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代替考试罪。依法判处万某、刘某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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