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2019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承办情况汇报,要求更好汇聚众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确定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措施,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具体来说,本次会议内容中最重要的新增信息有如下两个:
1、抓紧建立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框架,这或预示着近期会有针对中小银行的定向降准。
2、推广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确保今年民营企业发债融资规模、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规模均超过2018年水平。这是首次对这两类债券发行规模设定目标。
解读一:近期或出台针对中小银行的定向降准
会议指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增加、成本下降,促进就业扩大和新动能成长。一要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扩大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规模,抓紧建立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框架,针对融资难融资贵主要集中在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问题,要将释放的增量资金用于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推广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确保今年民营企业发债融资规模、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规模均超过2018年水平。
“本次国常会提出的针对中小银行的较低存款准备金率政策框架,就是要进一步丰富差异化存款准备金率的内涵,此前普惠金融定向降准的考核标准是银行对小微、‘三农’等普惠金融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是所有商业银行都参与考核,而这一次是专门针对中小银行,预计近期可能会有针对中小银行的定向降准。”上海一银行业分析师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会议提出的“确保今年民营企业发债融资规模、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规模均超过2018年水平”也是新提法。去年受债市接连“爆雷”,市场风险偏好显著降低,不少民企一度遭遇发不出债的尴尬,随着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在去年四季度推出后,这一工具相当于给民企债上了保险,也推动了民企信用债发行的回暖。
此次国常会是从信贷、发债融资两个角度齐头并进,加码纾困民企、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足见决策层对于解决民企、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决心。
解读二:再次强调确保小微融资成本降1个百分点
在纾困民企、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过程中,除了要加大金融机构对民企、小微企业的资金供给规模外,降低民企、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也是一项重要内容。本次会议同样在解决融资贵的问题上提出多项举措。
会议指出,推动银行健全“敢贷、愿贷、能贷”的考核激励机制,支持单独制定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工农中建交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带头,确保今年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30%以上、小微企业信贷综合融资成本在去年基础上再降低1个百分点。引导其他金融机构实质性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至于“小微企业信贷综合融资成本在去年基础上再降低1个百分点”,李克强在今年两会闭幕后的记者招待会上也提过。
对于如何引导金融机构实质性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易纲曾在两会期间表示,在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实际感受的融资成本,特别是贷款利率里面,除了无风险利率,主要是风险溢价比较高造成的,所以这个贷款的实际利率还偏高,主要是怎么解决风险溢价比较高的问题。
普惠金融口径单户授信在一千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的贷款,不良率是在6.2%左右,不良率会反映在风险溢价上。所以就要解决如何降低风险溢价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主要是两个途径:
第一个途径是利率市场化改革。通过改革来消除利率决定过程中的一些垄断性因素,更加准确地进行风险定价,通过更充分的竞争,使得风险溢价降低。
第二个途径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它可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完善破产制度,提高法律执行效率,还有降低费率,这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都可以降低实际的交易成本,也会使得风险溢价降低。
针对第一点,央行近期发布的货币政策委员会一季度例会中也新增“稳妥推进利率等关键领域改革”的表述,预计今年将在贷款利率并轨方面有所动作。
此外,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降低,也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即政府与金融机构要建立风险分担机制,这就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的作用。
会议也指出,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降低企业融资费用。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年度支持小微企业2000亿元担保贷款、户数10万户以上。各地要尽早实现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担保费率不超过1%、500万元以上不超过1.5%的目标。
解读三:监管加大对金融机构服务民企融资的检查力度
本次会议还指出,要引导银行提高信用贷款比重,降低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清理规范企业抵押登记、资产评估、过桥等附加费用,有关部门要对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和违规收费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通知》显示,监督检查要点至少六大方面,重点包括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是否有效建立、贷款审批中对民营企业是否设置歧视性要求、授信中是否附加以贷转存等不合理条件、民营企业贷款数据是否真实、享受优惠政策低成本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等。
其中,在民营企业授信服务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方面,《通知》要求,将重点检查商业银行贷款审批是否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贷款利率和条件是否高于同等条件下的国有企业;是否综合各方面因素科学定价;是否立足于第一还款来源,减轻对抵押担保过度依赖,合理提高信用贷款比重;是否有效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授信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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