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海银保监局公布了对南京银行(601009)上海分行的行政处罚。
该处罚显示,2015年3月,南京银行上海分行与某借款人串通违规发放贷款,且该笔贷款分类不准确,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上海银保监局责令南京银行上海分行进行改正,并处罚款100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据了解,这是本月以来南京银行第二次遭到银保监局的行政处罚。5月8号,南京银行北京分行就因违规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北京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责任编辑:李峥 )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