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超时,稍后再试
免注册 快速登录
消息
通知
公告0
5月1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塔城监管分局对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作出行政处罚。
该处罚显示,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被处罚当事人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偿还票据垫款,掩盖信用风险,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塔城监管分局对该行罚款20万元。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