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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银行“长湘汇”项目被骗贷200万 案犯逃匿2年后落网

2019-05-17 12:09:30 和讯银行  高凯

  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一起贷款诈骗案的刑事判决书,案犯人骗取长沙银行贷款200万后在外逃匿逾2年。

长沙银行“长湘汇”项目被骗贷200万 案犯逃匿2年后落网

  经审理查明,2014年底,长沙银行通过“长湘汇”业务客户准入标准审核决议,推出“长湘汇”小微企业联合基金项目,向符合条件的长沙市福建商会会员发放贷款。决定明确了申请贷款的基本条件,包括“借款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在长湘汇贷款发放前无其他金融机构联保贷款或基金类贷款”等十个条件。长沙市福建商会推荐会员到长沙银行华龙支行申请贷款,由湖南榕商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商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告人王某水作为福建商会会员,2014年12月,王某水向长沙银行申请“长湘汇”贷款,递交了贷款所需身份证明、资质证明等证明文件。在明知自己在民生银行(600016)的120万元贷款尚未结清的情况下,提交一份伪造的“民生银行”提前结清贷款的证明;为了达到贷款要求,王某水分别找到在长沙经营石材的福建老乡签订并向长沙银行提供了虚假的《石材购销合同》。

  2015年1月9日,长沙银行批复贷款申请,200万元转入王某水账户。在贷款期内,王某水已归还本金538000元,支付利息150702.23元、罚息357.02元。

  贷款到期后,剩余贷款王某水未能按期归还。长沙银行华龙支行的工作人员凌某证实,“因为王某水逾期未归还贷款,长沙银行查询发现购销合同、贷款结清证明都是假的。”

  2016年4月22日,长沙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王某水因涉嫌骗取贷款被上网追逃。2018年11月19日,被告人王某水在江苏省宜兴市万石镇石材市场被抓获。

  据王某水到案后证实,当时他在民生银行的120万元贷款尚未还清,贷款已结清的材料是榕商担保公司交给他的。拿到的200万元贷款,用于归还欠款、还民生银行的贷款、支付货款及店内日常开支。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水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明知其不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采取欺骗的方式,提供虚假证明资料,骗取贷款200万元,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水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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