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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称,日前,银保监会批准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开业将进一步丰富机构投资者队伍,通过研发符合市场需求的理财产品,增加金融产品供给,为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提供更多新增资金,更好地满足金融消费者多样化金融需求。其他批准设立的理财子公司也在抓紧推进正式开业的各项准备工作。另还有多家商业银行设立申请已获受理。
据统计,截至2019年4月,共有31家银行披露理财子公司筹建计划,其中大行6家、股份制银行9家、城商行14家、农商行2家。
老百姓投资将享受四大利好
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对老百姓理财也有着深远影响。作为老百姓主要的金融投资品种,银行理财在资管新规发布之前经历了爆发式增长的黄金时代,也为老百姓带来的不菲的投资收益。
截至2018年末,非保本理财产品4.8万只,存续余额22.04万亿元,其中,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非保本理财产品就达19.16万亿元,占比高达87%,去年个人类产品累积实现兑付客户收益8403亿元。
理财子公司为商业银行下设的从事理财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所适用的监管标准与其他资管机构总体保持一致。因此,相比从前,对老百姓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而言,将主要享受以下利好:
一是理财产品可直接投资股票。在前期已允许银行私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和公募理财产品通过公募基金间接投资股票的基础上,进一步允许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
因此,理财子公司的成立对A股也是利好,有望为A股带来不少的增量资金。华泰证券(601688)分析师沈娟分析,2018年末银行表外理财规模达22.04万亿元,保守估计初始入市规模仅5%,则入市资金规模达1.1万亿元。目前银行客群以低风险偏好的一般个人投资者为主,理财资金入市有望多配低波动板块。
二是不再设销售起点门槛。参照其他资管产品的监管规定,不在《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设置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金额。
之前理财新规规定,商业银行发行公募理财产品的,单一投资者销售起点金额从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降到不得低于1万。理财子公司办法进一步将门槛降至零,不再设置销售起点金额。
三是销售渠道扩宽。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可以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也可以通过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销,并遵守关于营业场所专区销售和录音录像、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风险匹配原则、信息披露等规定。
四是线上认购更为方便,不强制要求个人投资者首次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面签。但仍要坚持“双录”(录音录像)和专区销售等规定。
并非所有大行保留总行资管部
监管批复理财子公司的速度可谓高效,足见监管部门希望理财子公司尽早成立。国有大行虽然宣布设立理财子公司计划较晚,但却是首批获得监管批复的银行。从去年12月底银保监会正式批准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申请,到今天两家国有大行理财子公司获开业批复,时隔不足5个月,其中,工行从获得筹建批复到获得开业批复时隔仅3个月左右。
按照资管新规规定,银行理财子公司机构设立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筹建期是自批准决定之日6个月内,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前提交开业申请,由银保监会审查并决定;银保监会将在2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接下来,银行理财子公司将领取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从注册资本看,工行出资金额最高,以160亿元排名第一;建行第二,为150亿元;农行、中行和交行分别为120亿元、100亿元和80亿元。在注册地方面,工行仍在北京,但建行在深圳。理财子公司主要从事发行公募理财产品、发行私募理财产品、理财顾问和咨询等资产管理相关业务。
券商中国记者解到,自国有大行公告设立理财子公司后,银行内部就抓紧开展子公司的筹备组建工作。以工行为例,理财子公司成立后,原有的总行资管部仍会保留,出于风险隔离和会计独立等因素的考虑,子公司和资管部不在同一地点办公,资管部原有的大部分工作人员将会划归理财子公司,理财子公司成立初期将以现有员工组建为主,目前尚未启动外部招聘。建行也会保留总行资管部,且现有的大部分资管部人员仍在原部门工作,理财子公司将另扩招人马。
工行副行长谭炯曾在2018年业绩发布会上表示,理财子公司成立的同时,会保留资产管理部,未来希望能够发挥“1+1大于2”的协同效应,其中,资管部的职责主要在于负责推进大资管业务的统筹协调联动。
据悉,工银理财公司成立之后,将从渠道销售、产品布局、项目推荐、风险管控、系统运营、考核评价、区域理财和境外发展等八个方面入手,打造包括销售、产品、投研、风控、运行估值、组织架构在内的六大体系,构建固定收益类、股权类、混合类的多维新规产品格局。未来,工银理财公司将继续推出一批运作稳健、客户接受度高、市场形象好的新规理财产品,并通过项目投资、债券投资、资本市场投资等多种途径。
不过,并非所有国有大行都会保留总行资管部,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中行就已明确不再保留总行资管部,此前中行总行没有单独的资管部,而是投行与资管部。业内人士分析,保留总行资管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要负责处置存量理财资产。
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近日在出席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CWM50)研讨会时就表示,银行理财业务转型的基本思路是压降老产品、推出新产品。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资管新规给予的过渡期,抓住存量资产处置这一“牛鼻子”,特别是将规范非标资产投资作为重中之重。商业银行应统筹把握好存量资产处置与理财子公司发展的关系,“清旧”和“立新”可以并行,但不能混同。要厘清母行和理财子公司权责,强化风险隔离,防范利益输送和道德风险等问题,确保理财子公司“洁净起步、轻装上阵”,杜绝“带病上岗”。
对于理财子公司成立后如何处理存量产品,上海一银行理财从业者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可考虑两套方案:一是保留总行资管部,负责处理存量资产;二是母行把存量理财产品委托给理财子公司管理,或聘请理财子公司做投资顾问,但主体责任仍在母行。
配套细则亟待抓紧出台:可考虑对理财子公司规定负面清单
资管新规正式实施已一年有余,尽管监管批复理财子公司成立的速度非常高效,但理财子公司的成立还有诸多政策制度有待明确:
如央行正研究制定标准化债权资产的认定规则,将对存量非标转标予以明确,银保监会将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制定列入今年工作重点;银行若保留总行资管部,总行资管部与理财子公司如何进行业务协调、风险隔离也需明确等。
曹宇也强调,会抓紧完善出台资管新规配套实施细则。对于资管新规执行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金融管理部门将认真研究,进一步细化措施。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则认为,理财子公司作为新生事物,适宜采取严守底线并鼓励创新的思路进行监管。例如,可对理财子公司设立基本的运行原则,同时规定负面清单。银行首先需要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同时,银行的运营需有助于维护整个金融系统稳定。负面清单的设置不宜过细,以免打击理财子公司的积极性。
行业心态悄然生变:监管明确存量资产不搞“一刀切”
除了资管新规的配套细则需要尽管出台外,有意思的是,经历了去年影子银行规模快速收缩的市场阵痛后,不少资管从业者认为,今年以来的行业心态也在悄然生变。
“去年新规颁布后,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压缩存量资产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大家普遍感觉过渡期内完成转型是时间紧、任务重。但今年以来,在’六稳’宏观政策基调下,存量业务的转型压力有所缓解,甚至不少同行都认为2020年底过渡期截止时,不可能实现全部银行完成存量理财业务压降,预计过渡期可能会延后,或者监管会按照一行一策处理存量理财业务的压降,目的是实现理财转型的平稳,防止再出现大幅收缩,引发市场巨震。”北京一银行资管部中层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说。
曹宇的讲话也透露出相似的观点。他表示,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遵循金融运行的客观规律,推进存量资产处置工作。在处置中应尊重历史,立足现实,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准确把握存量资产形成的历史背景和客观因素,妥善处置,不搞“急刹车”和“硬拆弹”,坚决防范次生风险。
“监管部门在政策把握上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不要求银行以’齐步走’的方式解决存量资产问题。”曹宇称。
谭炯也表示,工行理财实现平稳发展,强调规模和客户保持平稳,有序压降老产品,有序实现新老产品接续和管理模式的有序转型,过渡期内要实现“四个稳定”,即稳住客户、规模、收益和市场领先优势。
光大信托总裁闫桂军在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的时候就表示,资管新规颁布后,与已有的上位法(如《信托法》)存在一定冲突,这主要是因为上位法实施多年,其中很多法律规定今时不同往日,因此,上位法亟待修订,但考虑到修法耗时较长,相应的,资管新规的过渡期就应延长,否则法律环境不配套,现实中牵涉到相关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难度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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