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浙江银保监局公布行政处罚,对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80万元。
处罚显示,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余艳梅,该公司主要存在“高级管理人员在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前履职;结构化股票投资信托产品超监管规定的杠杆比例;个别信托产品销售过程未录音录像”的违法违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浙江银保监局决定,对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80万元。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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