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浙江银保监局连发三份行政处罚,直指南京银行(601009)杭州分行的多项违规行为。
处罚显示,南京银行杭州分行存在“员工行为管理不审慎、个别员工参与违规资金行为;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股票;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投资私募基金;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国内信用证业务”五项违规行为。
其中,该行员工徐彦对南京银行杭州分行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投资私募基金负有直接责任,王晓对南京银行杭州分行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股票负有直接责任。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浙江银保监局决定,对南京银行杭州分行罚款人民币170万元,对徐彦、王晓分别予以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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