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金华银保监分局对浙江义乌农商银行进行了行政处罚。
该处罚显示,浙江义乌农商银行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重大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审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金华银保监分局对该行处以罚款人民币80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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