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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宁波银保监局核准卫哲任宁波通商银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批复显示,“你行《宁波通商银行关于核准卫哲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通银〔2019〕13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准卫哲的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该拟任人应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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