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6月21日消息,裁判文书网近日披露一则骗贷案件,黑龙江一男子因骗贷96.5万元获刑。
裁判文书显示,辛延君,男,1960年5月14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初中文化,无业,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
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期间,辛延君本人并指使其亲友姜某1、王某、闫某、辛某1、辛某2等九人,虚构养殖用途,辛延君提供部分虚假房屋所有权证做抵押,骗取哈尔滨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农信用社(现已更名为哈尔滨农商行太平支行)贷款人民币965000元,用于偿还欠款、翻建厂房等项支出。
骗贷得手后,辛延君一直未归还贷款,案发后,其亲属代其偿还贷款共计人民币475379.14元。经侦查,辛延君于2018年7月30日被公安机关在河北省唐山市抓获。
法院认为,辛延君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惩处。
最终,法院判决:
辛延君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责令辛延君在本判决生效后将本案尚未追缴的赃款489620.86元予以退赔被害单位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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