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6月份银监系统共开出罚单81张,其中民生银行(600016)太原分行的罚单金额最大,因贷款用途不合规,理财业务不规范,不按要求报送报表报告等资料被罚480万元。
4人被终身行业禁入
从处罚决定看,81张罚单中有41张罚单处罚到相关负责人,占当月罚单总数的50.6%,其中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4人,取消5年及5年以下高级银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禁止5年内从事银行工作的有3人,对42人的违规行为提出警告。从处罚地区看,有16个省级行政区的机构单位被罚。其中新疆、辽宁、河南的罚单数比重较大,分别为15、9、8张,各占6月总罚单数的18.5%、11.1%和9.9%。
记者查阅发现,6月份银监系统开具的罚单中,涉及信贷业务的罚单占比最大,占约4成,案由包括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未按固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等,以及5例综合消费贷款资金用于购房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家银行被罚百万
多家银行被处以百万级别罚单。6月4日,南京银行(601009)杭州分行被罚款170万元,原因是员工行为管理不审慎、个别员工参与违规资金行为;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股票;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投资私募基金;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国内信用证业务。
6月4日,大连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被罚100万元,原因是同业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开立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承汇票且贷款资金用于缴存银承保证金。大连银行北京西城支行也因个别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责令改正,并给予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外,广西银保监局对17家银行当地分支行均处罚款20万元,包括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招商银行(600036)南宁分行、中信银行(601998)南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兴业银行(601166)南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民生银行南宁分行、柳州银行南宁分行、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华夏银行(600015)南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区分行、桂林银行南宁分行、广发银行南宁分行、光大银行(601818)南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分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财富国际支行。这17家银行被处罚的原因都是授信调查审查不到位,未能有效识别、反映集团客户授信集中风险。广西银保监局也对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罚款40万元。
贷款流程管理不慎
多家银行因贷款流程管理不审慎被重罚。6月4日,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因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贷后管理不审慎,部分贷款资金间接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等,被罚人民币75万元。6月5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因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被罚人民币20万元,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等机构单位亦因相同原因接受罚款。6月13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个人质押贷款流入房地产,被罚人民币30万元。6月24日,韩国产业银行广州分行则因相同原因被罚60万。
除此之外,因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失效、转嫁经营成本违规以贷转存、员工违规出借账户为客户过渡资金、违规操作套取空白存单;内部控制薄弱,违规办理密码挂失重置及存取款业务等也成为本月出现的处罚案由。6月14日,富滇银行因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开票及贴现业务被罚款人民币20万元。6月4日,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服务收费质价不符、以贷收费,被罚人民币40万元。6月4日,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因转嫁经营成本被罚15万元。
中小机构中,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款50万元,原因是贷款“三查”不尽职,以虚假存单质押违规发放贷款;内部控制薄弱,违规办理密码挂失、重置及存取款业务,资金形成损失。
非银方面,6月4日,浙商金汇信托被罚款人民币80万元,原因是高级管理人员在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前履职;结构化股票投资信托产品超监管规定的杠杆比例;个别信托产品销售过程未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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