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疑似“乌龙指”处罚公告,让银行间市场交易员颇为意外。
7月8日上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公告,7月2日,平安银行(000001)和招商银行(600036)在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达成DR001为0.09%的异常利率交易。经两家银行自查,为交易员操作失误所致。
对此,7月8日下午,招商银行(600036.SH、3968.HK)回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时表示,“相关交易操作失误经双方友好协商,已按市场正常利率修正。我行将深刻吸取本次事件的教训,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要求,已暂停了相关交易员的资格。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严肃交易纪律,坚决杜绝此类风险事件再次发生。”
同日,平安银行(000001.SZ)回应称,“按照相关要求,我们已暂停了相关交易员权限,各项工作平稳过渡。同时,我行内部组织对交易流程进行了认真梳理,完善交易风险管控措施,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告称,对平安银行和招商银行进行通报批评,要求两家机构加强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并依据《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员管理办法(试行)》(中汇交发〔2014〕196号),暂停平安银行和招商银行相关交易员的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员资格1年。请各市场成员严肃交易纪律,加强内控管理,杜绝此类操作性风险事件,共同维护银行间货币市场的健康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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