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永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张存瑞的任职资格获得批复。
批复显示,宁夏银保监局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有关规定,核准张存瑞永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理事长的任职资格。
据悉,张存瑞曾于2016年担任宁夏中卫农商行董事一职。
资料显示,永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05年12月注册成立。
以下为批复原文:

(责任编辑:马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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