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裁判文书网再度披露超过1亿元的骗贷大案,本次“中招”的是江苏江南农商银行。
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江苏江南农商银行被王某卫实控的5家公司骗贷共计1.29亿元。
判决书显示,王某卫系童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实际控制鼎益公司、加贝安公司、启德公司和百步公司。2016年至2017年间,童佳公司等以购进塑配件、座椅架等原材料用于生产经营为由,利用虚假的财务报表、购销合同等文件,从江南农商银行处骗取贷款1.29亿元。
判决书中披露,王某卫利用这5家公司,在两年时间里共计作案15次。
而具体的案发情节和其他案情资料,判决书中均未予以披露。
2019年1月11日,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以5家公司以及王某卫犯骗取贷款罪向法院提起公司。
2019年7月9日,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了宣判。该法院认为,上述5家公司以欺骗手段骗取银行贷款,其中童佳公司、鼎益公司、佳贝安公司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启德公司、百步公司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
新北区人民法院认为王某卫作为上述5家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与公司一道,构成骗取贷款罪。
最终,新北区人民法院判处五家公司罚款5万到50万人民币不等,判处王某卫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