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从银保监会获悉,沧州银行拟任胡长春、宋永岗为副行长的申请获得批准。
批复显示,河北银保监局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核准胡长春、宋永岗沧州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据悉,胡长春曾担任沧州银行唐山分行行长。
资料显示,沧州银行于1998年9月在13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重组设立。截至2018年末,该行营业收入36.14亿元,同比增长6.8%,实现净利润11.2亿元,不良贷款率2.37%。
以下为批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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