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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就是经营风险的,有风险并不等于银行经营就难以为继,大多数银行都可以通过改善管理和经营,在监管的有效管理下克服困难,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中小银行的设立要遵循商业原则,不应该搞政府主导的鼓励、支持、扶持,要尊重银行的经营自主权,在这个基础上,强化公司治理。
二是银行股东,包括政府、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都必须明确,投资银行的目的是银行健康稳健发展获得的收益,而不是通过投资的银行获得融资。
三是政府、股东、银行管理层要强化银行信誉建设理念,着力打造基础客户群。
四是银行管理层要树立主动经营和管理资产负债的理念。
五是中小银行要从发展基础客户群,长期稳健经营角度出发,深入当地经济,寻找适合自身禀赋的客户群和经营模式,探索相应的风险管理方法,提高经营管理能力。
六是监管上要完善风险集中度管理制度。应该把前十大授信、用信客户指标纳入正式监管指标。
七是建立中小企业主办行制度。这有利于中小银行拓展基础客户群,也有利于银行熟悉客户、了解客户、更好地服务客户和管理风险,更有利于中小企业的稳健发展。
八是在打破刚兑的前提下,鼓励符合资格的市场主体对中小银行进行市场化并购重组。
——刘晓春 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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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中小银行风险处置无固定模式 应加以区分
文 | 刘晓春
中国的中小银行数量庞大,其中主要以城商行、农商行以及农村信用社为主。由于这些银行所处的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不同,这些银行自身的发展历史和经营特点也各不相同,往往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只在总体层面进行简单的归纳,难免以偏概全,特别是风险,更多是具有个性化的,很难说是中小银行的共性。因此,对中小银行风险的处置,需要加以区分,在此基础上再谈风险的化解,才是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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