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裁判文书网披露,河南嵩县农商银行一名员工冒用储户身份信息支领存款300余万元。

2015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8日,时任河南嵩县农商银行大坪支行柜员的万某芳在背负巨额外债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冒用储户身份信息,先后以定期转活期、提前支取的方式,将自己经办的62笔、共计309.39万元取出,用于个人挥霍。
据披露,案发后,万某芳退还单位资金8万元,余款未退还。
在判决书中,嵩县人民检察院指出,系嵩县农商银行取款系统存在漏洞,万某芳才屡次作案得逞。据悉,嵩县农商银行已经将储户到期存款本息兑付。万某芳也于2018年4月被嵩县公安局逮捕。
2019年3月,嵩县人民法院判处万某芳犯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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