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广西北部湾银行发行30亿元小微金融债券获监管批复。
银保监会官网批复显示,广西银保监局同意北部湾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募集资金应按有关要求全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同时要求,北部湾银行应严格遵守金融债券发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金融债券的发行和管理,于金融债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将有关发行情况向监管部门书面报告。

根据联合资信的信用评级认定,北部湾银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事实上,银保监会此前曾表示,支持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专项金融债募集资金用于小微企业贷款,对小微企业贷款适用优惠的风险资本权重和监管要求。2019年6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实际利率的措施,包括今年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规模要大幅超过去年,力争达到1800亿元以上。
目前,已有长沙银行(601577,股吧)、珠海华润银行、常熟银行(601128,股吧)、招商银行(600036,股吧)等多家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专项金融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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