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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6家银行被骗2.7亿元贷款,南京银行遭受损失最大

2019-10-15 17:40:36 和讯银行  高凯

  三家企业向银行重复抵押货物,骗取2.7亿元贷款后无法归还,造成南京银行(601009,股吧)等金融机构巨大损失。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了该起案件了二审判决。

  判决书显示,朱建华先后成立江苏利华铜业、利华电子、华英物资公司,经营铜杆铜丝、废有色金属等。三家公司经营和办公在同一地点,朱建华担任法定代表人,汪亚英担任总经理负责三家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人事管理及参与重大事务决策等。

  2013年8月至2014年2月,三家公司各类铜及含铜材料、车间产品、半产品等库存总量1000吨至1600吨之间。此后,为筹集经营资金,被告人朱建华、汪亚英通过虚报抵押物数量、重复提供同一批抵押物,伪造购销合同、审计报告等手段,多次取得南京银行浦口支行、工商银行丹阳支行、丹阳农商银行后巷支行等六家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合计人民币2.71亿元,均逾期未能偿还。

江苏6家银行被骗2.7亿元贷款,南京银行遭受损失最大

  利华铜业原财务经理证实,公司自2010年亏损,申请贷款所需购销合同、发票、报表等材料均是通过电脑伪造而成。根据统计,在六家受害银行中,南京银行受到损失金额最大。

  2014年2月至3月间,朱建华、汪亚英以利华铜业向华英物资采购事由,虚报铜库存总量4044吨,先后报给南京银行浦口支行进行质押,同年2月20日、3月10日、3月11日取得承兑汇票1亿元(交纳保证金5000万元)、1亿元(交纳保证金5000万元)、4000万元(交纳保证金2000万元),逾期未能偿还银行贷款1.2亿元。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江苏利华铜业、利华电子、华英物资公司以欺骗手段骗取银行贷款、票据承兑,均造成银行特别重大损失,行为均已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

  法院判决对三家公司合计罚款110万元,并判处朱建华、汪亚英有期徒刑5年。已扣押的308万元按比例发还被害单位,尚未退出的赃款继续向三家被告单位追缴后按比例发还被害单位。

  日前,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二审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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