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企业银行(中国)独立董事王红梅任职资格获得批复。
批复显示,天津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7号)和《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8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核准王红梅担任企业银行(中国)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资料显示,企业银行(中国)于2009年5月26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20亿元。
以下为批复原文:

(责任编辑:曹言言 HA008)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