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浙江洞头富民村镇银行受到监管的行政处罚。
处罚信息显示,洞头富民村镇银行受罚是因以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温州银保监分局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其罚款50万元。
资料显示,洞头富民村镇银行成立于2013年12月,由浙江温州鹿城农商银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浙江温州鹿城农商银行持股比例52%。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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