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华夏金融租赁姜永成、张太旗、李剑峰三人董事任职资格获得批复。
批复显示,云南银保监局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核准姜永成、张太旗、李剑峰华夏金融租赁董事任职资格。
资料显示,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60亿元人民币,华夏银行(600015,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9.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82%,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8%。
以下为批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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