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增说明书递交仅一周,黄山徽州农村商业银行收到证监会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黄山徽州农商银行主要存在相关信息披露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且出现错误之处也令人啼笑皆非。一是将董事会通过的决议表述成了“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另外董事的人数也出现了矛盾。
反馈意见显示:1、定向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第7页披露显示,“2019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定向募股方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与申请人提交的董事会决议内容不一致。请申请人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披露内容存在不一致的原因,并修改相关表述。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定向发行说明书和法律意见书中披露显示,本次发行有关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9名董事全票同意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申请人提交的董事会决议显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8名董事全票同意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并均在议案上签字。请申请人补充披露以上披露事项前后不一致的原因,本次董事会决议是否有效,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并修改相关表述。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据了解,徽州农商银行本次定增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40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1.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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