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四子王蒙银村镇银行收到2份监管罚单,共计罚款50万元。
其中一罚单显示,四子王蒙银村镇银行因股东股权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对该行罚款30万元人民币。
另一罚单显示,四子王蒙银村镇银行因未经任职资格核准任命高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对该行罚款20万元人民币。
资料显示,四子王蒙银村镇银行成立于2011年1月17日,注册资本为0.2亿元。
以下为处罚原文:


(责任编辑:曹言言 HA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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