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披露刑事判决书。其中一份判决书显示,湖南省岳阳农商银行被骗贷100万元。
案件过程并不复杂。
据判决书披露,罪犯沈某政系华容县无业人员。2013年11月15日,沈某政借用五人名义,伪造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营业执照等贷款材料,虚开贷款用途,从君山区农信联社(现已经更名为岳阳农商银行君山支行)贷款共计100万元,用于个人苗圃经营活动。
2015年5月至7月,沈某政因无力偿还上诉贷款,再次借用两人名义,采用相同手段从岳阳农商银行君山支行骗取贷款共计100万元用于偿还上述贷款本金,同时支付上述贷款利息20.2万元。
截至案件审理,沈某政共计偿还银行本金47.551万元,贷款利息3.99万元。
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认为,沈某政用虚假材料骗取银行贷款,部分贷款本息未归还,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构成骗取贷款罪。2020年1月,该法院判处沈某政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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