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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要求银行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鼓励贷款展期、延期付息、免收罚息

2020-03-09 18:02:36 21世纪经济报道  周炎炎

  在3月9日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李军介绍,截至3月3日,在沪银行已累计投放疫情防控贷款357亿元,支持企业3049户,综合资金成本约3.74%;累计发行金融债券、特定用途债券金额约139亿元。

  上海市金融工作局要求,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华瑞银行和14家在沪村镇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支持,贷款利率不高于4.55%,“支持银行应贷尽贷快贷,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的占比以及‘首贷率’。”

  另外,浦发银行(600000,股吧)、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按照风险自担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优惠贷款,贷款利率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至少减25基点,其他在沪银行可参照执行。

  对于今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和利息,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鼓励银行给予贷款展期、延期付息、免收罚息等,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

  鼓励银行对于今年6月30日前贷款到期但受疫情影响较大难以按期还款的企业提供无还本续贷,续贷期限不超过一年。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延期安排。

  在增加中小微企业普惠型贷款投放方面,上海要求,普惠型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型贷款增速不低于20%。推动银行根据企业情况定制个性化融资方案,2020年普惠型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

  增加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规模30亿元,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新申请的贷款,担保费率从1.5%降至0.5%/年,再担保费率减半收取,并取消反担保要求。

  在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上,上海也做了集中安排。对疫情期间本金和利息延期还款的企业,客户分类、贷款分类和征信记录保持不变;因受疫情影响,相关行业企业暂时无法正常归还到期贷款而发生逾期的,给予一定的政策宽限期,不计罚息及复利;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不强制要求此类逾期90天或60天以上的贷款归为不良。

  上海金融工作局方面另称,支持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优质科创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支持中小微科创企业在上海股交中心科技创新板挂牌。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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