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披露一份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原准格尔旗农信联社纳日松镇信用社信贷员因职务侵占罪获刑。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4月至8月,纳日松镇信用社信贷员何某林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采用虚构借款人信息、伪造借款合同等形式,在纳日松镇信用社骗取贷款共计90万元。截至法院审理,仍有63万元未偿还。
法院认为,何某林在担任农信社信贷员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以虚构借款人信息、伪造借款合同的方式侵占公司财务,其行为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
2020年1月19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判处何某林有期徒刑3年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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