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河北井陉农商银行收到监管罚单。
处罚显示,河北井陉农商银行存在通过借新还旧、以贷还贷方式延缓风险暴露,掩盖资产质量,五级分类不准确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河北银保监局对该机构罚款20万元,并责令对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资料显示,河北井陉农商银行前身为井陉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于1999年7月成立。
以下为处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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