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晋商银行及三家支行收到监管罚单,共计罚款90万元。
处罚显示,晋商银行、晋商银行太原朝阳街支行、晋商银行太原南寒支行、晋商银行太原兴华街支行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的违法违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和第四十八条规定,山西银保监局决定,晋商银行责令改正,罚款20万元;晋商银行太原朝阳街支行责令改正,罚款20万元;晋商银行太原南寒支行责令改正,罚款30万元;晋商银行太原兴华街支行责令改正,罚款20万元,同时山西银保监局对张丽娉、谷德盛、张永刚、曹钰婷给以警告。
资料显示,晋商银行于1998年10月16日注册成立,前身是太原市商业银行,2008年12月更为现名,2019年7月18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截至2019年9月末,晋商银行资产总额为2416.66亿元,负债总额为2216.01亿元。
以下为处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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