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衡水银保监分局连发4份行政处罚,直指阜城农商银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
处罚显示,阜城农商银行存在违法违规发放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衡水银保监分局决定,对该行罚款50万元人民币。
同时,受到处罚的还有阜城农商银行行长黎长松、副行长戴寿鹏、员工盛宝群3人。
其中,行长黎长松、副行长戴寿鹏对阜城农商银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衡水银保监分局决定分别处罚款5万元并给以警告;员工盛宝群对阜城农商银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衡水银保监分局决定其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资料显示,河北阜城农商银行成立于2014年11月28日,注册资本2.549亿元。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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