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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贷款给小微商户派礼包,百亿免息券第一批18分钟抢光

2020-05-21 17:55:52 第一财经  杜川

  三大政策性银行联合网商银行,向小微商家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百亿贷款免息权益。

  继消费券后,5月21日,全国81城贷款“免息券”在支付宝进行发放,有营业执照的小商家可上支付宝直接领取。记者从网商银行获悉,仅18分钟,第一批“免息券”已全部被抢完,下一批将在下周一(5月25日)进行发放。

  据了解,“免息券”是在银保监会指导下,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三大政策性银行联合网商银行,向小微商家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百亿贷款免息权益。

  此前,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首席检查官杨丽平表示,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加强与主要依靠互联网运营的民营银行的业务合作,为小微企业精准滴灌,提高复产小微企业的贷款可获得性。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第一财经表示,转贷款业务可以做成常态化的合作模式,一方面发挥政策性银行资金成本低的优势,另一方面发挥互联网银行资产端获客、场景以及大数据等方面的能力。

  贷款利率方面,转贷行可以在转贷利率上加点赚取利差,但加点后的的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地方法人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的平均利率。

  银行创新同业合作

  专家认为,免息券是继消费券后另一项刺激经济的重要举措,消费券和免息券相辅相成,能够更大程度地提振经济,帮扶小商家复工复产。

  具体来说,有营业执照的小商家小店们,可以在支付宝上搜索免息券,通过信用风控评估,有贷款额度的用户都可领取免息券,第一批每人可以领取2张,每张代表1万元贷款的1个月免息权利。

  领取后,商家就可以在支付宝APP直接取用无接触贷款,并凭借免息券享受相应的利息减免。举例来看,小王有5万元贷款额度,想贷款一个月用来进货,领取免息券后,只需为其中3万元支付利息。

  3月26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的通知》,明确鼓励“主要依靠互联网运营的银行可运用大数据风控技术加强对产业链上民营小微企业线上贷款支持,鼓励大中型银行、政策性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强与此类银行的业务合作”。

  这次免息券的大规模发放正是三大政策性银行与网商银行合作的成果。农发行方面表示,小微企业是中国经济的毛细血管,网商银行是全球服务小微企业最多的银行,希望利用低成本的资金,与网商银行发挥各自优势,加速帮扶小商家,助力他们打赢经济仗。

  “因为这些主要依靠互联网运营的民营银行手中有大量的大数据,它们经营上的特点主要是借助互联网运营,可能在资金来源特别是存款资金来源上,不如传统的商业银行有这么多网点,吸存能力可能会弱一点。那么我们就鼓励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通过给民营银行转贷款,给它资金,然后利用民营银行的大数据了解它的客户,特别是很多小微企业,有些还是个体工商户,通过它来精准滴灌到这些用户。”杨丽平说。

  为了刺激消费,拉动经济,早前全国已经大范围向消费者发放消费券。五一期间,有800万小店甚至在消费券刺激下,完成了同比增长,率先打赢经济仗。网商银行行长金晓龙表示,“此次我们优先选择在已发放消费券的81个城市发放免息券,正是希望消费券和免息券双管齐下,共同促进小店的进一步回暖。”

  “转贷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作为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创新同业合作模式,已有多家银行陆续开展小微企业银行转贷款业务,及时满足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对促进复工复产、稳岗就业起到了促进作用。

  例如,此前,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就以转贷款方式支持小微企业项目正式达成合作,合作金额共计20亿元,用于微众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预计覆盖6000家小微企业,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据悉,小微企业银行转贷款是政策性银行根据转贷行申请,政策性银行以提供批发资金形式向转贷行发放转贷款,再由其转贷给小微企业,由转贷行对贷款承担还本付息责任的批发资金业务,用以补充转贷行资金来源,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拓展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

  记者了解到,目前政策性银行合作的转贷行主要为地方性法人银行,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民营银行等。按照规定,小微企业的贷款资金投向应符合国家政策,不得用于资本市场或房地产市场投资。

  贷款利率方面,转贷行可以在转贷利率上加点赚取利差,但加点后的的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地方法人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的平均利率。这意味着,转贷款业务可以更大范围地惠及服务实体经济的小微企业。

  转贷款业务拓宽了政策性银行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渠道。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对第一财经表示,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对象多、分布广。政策性银行具有资金成本低的优势,但其分支机构网点和人员数量不足;中小银行基层网点多、服务面广、客群优势明显,但其获取存款的渠道较为匮乏。二者相结合能够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应。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该种模式可以增加中小银行的资金来源渠道,但由于转贷款业务并非联合贷款模式,计入表内,资本约束较严,最终能够撬动多大的资金量支持中小微企业还有待观察。

  陈文称,受制于中小银行自己的资本金规模,转贷款体现为中小银行的负债,在杠杆率、资本充足率上均存在约束。

  小微企业银行转贷款作为政策性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创新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扩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杠杆效应。但银行、监管机构对于该业务操作流程、资金监控、报送统计等方面还存在不同的监管尺度。

  此前,中国进出口银行山西省分行行长吴皖中曾发文提出,可以探索通过建立信息系统的方式,与转贷行的信贷管理信息系统、资金系统进行对接,实时更新小微企业转贷款的审批、发放、支付等情况,实现放款的精准性;另外,建立合理的贷款行及转贷行风险共担机制可提高转贷行开展该业务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提高双方信息共享的积极性,同时提升小微企业风险管控的力度,降低小微企业贷款风险。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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