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斌「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司长」
文章|本文将刊于《中国金融》2020年第11期
经常项目交易与实体经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主要包括进出口货物、服务等实际资源的跨境交换或转移。1982~2019年,我国经常项目收支规模以年均14%的速度增长,从429亿美元增长至5.7万亿美元,跃居全球第二位(约占10%),仅次于美国的8万亿美元。在我国国际收支总规模中,经常项目占比长期在八成左右,交易主体涉及逾百万家企业、千万个人,是外汇市场的晴雨表、国际收支平衡的压舱石和涉外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始终秉持为市场谋发展、为民生谋福祉的初心使命,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经常项目交易领域不断深化改革,为跨境贸易投资活动提供安全、高效的结算便利,支持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精准推进复工复产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外汇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快速反应,精准施策,先后出台多项贸易便利化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序推进。
开辟“绿色通道”,解决燃眉之急。面对疫情期间企业外汇收付的急迫需求,外汇局“特事特办、急事速办”,简化业务流程和审核材料,为疫情防控争取宝贵时间。疫情防控期间,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企业办理防疫相关业务先付汇、后补证,银行凭支付指令可直接办理;需采购疫情防控物资的政府部门和相关非贸易机构,免予办理名录登记,保障防疫物资货款的顺畅支付。同时,防疫捐款无需新开捐赠账户,确保捐赠资金及时到位。截至5月17日,全国通过“绿色通道”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业务1.12万笔,涉及金额37.2亿美元;办理疫情捐赠收入1501笔,金额1.9亿美元,其中免予开立捐赠账户办理捐赠收入930笔,金额1.5亿美元。
优化服务手段,助力“足不出户”。外汇局积极改进贸易外汇政务服务方式,部分业务实现“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鼓励银行运用技术手段,为企业提供电子单证审核服务,提升资金结算效率。保障个人向境外汇缴学费等正常外汇业务需求,鼓励个人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业务。1月27日至5月17日,居民办理个人外汇业务1167万笔,其中线上渠道办理1072万笔,占比由2019年的61%提高到92%。
放宽政策限制,解决企业外汇错配。在办理具有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偿还业务时,对于出口确实无法按期收汇且没有其他自有外汇资金的企业,贷款银行可审慎办理购汇偿还,事后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据初步统计,该项政策发布以来全国共办理国内外汇贷款购汇偿还业务140笔,金额共计3854万美元。
简化办理手续,降低银企管理成本。一是货物贸易A类企业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特殊退汇业务,无需事前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时间大幅缩短。部分地区反映,此类业务办理时间从原来的1~2天缩短至10~20分钟。据初步统计,截至5月17日,全国共办理免于登记的特殊退汇业务494笔,金额达1726万美元。二是业务审核签注手续进一步放宽,银行可按照实质合规原则,自主决定是否签注、盖章。
推广电子单证,提升金融服务电子化水平。取消企业满足A类及成立满2年的前提条件,银行自主确定凭电子单证办理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的企业。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主体提供结算服务。部分银行表示,单证电子化有效缩短了业务办理过程,每日业务处理时间平均减少20~50分钟。
积极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
近年来,我国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成为外贸稳增长的新亮点、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国建设。外汇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秉持“服务实体、便利开放、交易留痕、风险可控”的原则,主动探索创新贸易新业态管理思路和模式,积极回应市场主体诉求。5月20日,外汇局发布9项政策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相关便利化措施涉及国家明确支持的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主要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人等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
拓宽贸易新业态结算渠道。在现有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商办理跨境结算的基础上,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凭线上电子订单、物流等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提供跨境结算服务。此项政策既符合贸易新业态交易单证电子化、多元化的实际,也有利于银行发挥其跨境资金结算的优势。
便利跨境电商业务资金收付。一是企业可扣减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后差额收汇。据测算,这部分费用约占出口额的40% ,轧差结算能够进一步提高企业跨境收支的灵活性,帮助企业减少资金跨境占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境内国际寄递企业、物流企业或跨境电商平台可为客户代垫与跨境电商相关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不再局限于关联企业间代垫。
完善市场采购贸易资金结算。经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备案的企业和个人,可委托第三方报关出口并以自身名义办理收结汇。此项政策顺应市场采购贸易“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特点,将惠及全国14个试点市场约7万家备案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高市场采购主体货款结算效率,保障收汇资金安全。
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出口收汇。目前,全国约有300多家外综服企业,服务近10万家小微外贸企业。外综服企业利用其专业服务和规模优势,为小微外贸企业提供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全流程代办服务,能够有效降低企业报关、物流、结算等成本,推动外贸领域更专业化分工。
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人相关外汇业务办理。一是年涉外收支2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无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可便利95%以上的跨境电商小微企业。二是小微企业单笔交易金额低于等值5000美元的交易,企业可以自身名义每日汇总申报。此项政策满足了部分企业出口退税、贸易融资及其他证明真实交易规模等实际需要,能够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积累信用和降低出口成本。三是个人从事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可通过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收取小额货款,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相关结售汇不占用个人便利化额度。
优化期货交易所实物交割货款结算。制定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期货、郑州商品交易所PTA期货实物交割外汇操作指引,明确相关期货跨境实物交割货款结算规则,积极支持境内特定品种期货向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开放政策的落地。
持续促进贸易便利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外汇局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放管服”和金融供给侧改革,2017~2018年,推出向银行开放进口报关单电子信息等10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措施;2019年,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外汇局再出台6项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举措,为市场主体注入新动力(310328)、拓展新空间,助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改革赋能,贸易外汇收支更自主。随着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银行和企业依法合规意识和内部管理能力提升,对贸易结算便利化的诉求也愈加强烈。为顺应这一发展要求,更好地挖掘贸易发展潜力,2019年初,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在粤港澳大湾区、上海、浙江落地,在单证审核、特殊退汇业务登记、进口付汇核验等方面,赋予审慎合规、信用优良的银行与企业更多自主权。2019年下半年,试点业务范围适时扩大至服务贸易外汇收支,银行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展业自主性得到进一步提升。2020年,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扩大至12个地区,目前惠及35家银行和200余家企业。通过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引导银行审核回归交易真实合规的本源,培育市场主体内生的合规意识,提高银行真实性审核能力,逐步形成“主体越诚信、手续越便利”“银行越合规、审核越自主”的信用约束和政策激励机制。
优化管理,市场主体减负增效。外汇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不断优化和创新管理政策,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与金融服务质量,充分释放市场活力与创造力,推动社会经济高效运转。一是精简业务办理流程。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贸易企业名录登记网上办理;便利企业分支机构名录登记,优化相关申请方式与材料;简化出口收入入账手续,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开立待核查账户;取消企业辅导期业务报告,实现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网上办理,每年简化近3万家新增企业的业务报告手续。二是完善境外承包工程管理。承包工程企业境外不同项目资金集中管理,盘活境外沉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汇率敞口风险,支持“一带一路”沿线投资建设。2019年实现境外8个项目资金集中管理,可降低约15%的资金总成本。三是实现保险资本金意愿结汇。取消保险公司资本金结汇事前审批,明确保险中介机构代办赔款收结汇手续,大幅提升保险赔付效率。
服务民生,对外交往日益便捷。外汇管理部门“深入最基层、解决真问题”,积极响应市场主体创新和便利化需求,着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难点,疏导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消除影响资金结算效率的痛点,提升外汇业务服务质量,全方位便利市场主体经常项目用汇。一是便利企业外汇业务办理。企业可直联外汇局系统,实现名录查询、贸易外汇业务报告、国际收支申报等网上操作;在符合条件的银行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支业务时,企业可提供电子单证作为审核依据;办理税务备案可线上一键提交申请,经网上核实后即可完成付汇,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每年可惠及1.2万余家企业。二是提升银行业务效率。银行办理进口付汇,可直接核验电子报关单,打通贸易便利化“最后一公里”;支付机构和银行可凭交易电子信息,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多样的用汇渠道。三是更好满足个人真实合规用汇需求。个人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自助终端多种非柜台渠道进行结售汇;网上办理不占便利化额度的留学购付汇、企业代办驻外员工薪酬结汇等业务流程不断优化,实现足不出户线上办理。2020年以来,已有超过九成的个人外汇业务通过电子渠道办理。
不断提升外汇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复工复产稳步推进,市场信心和经济活力逐步提升,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但新冠肺炎疫情在海外加速蔓延、国际金融市场震荡等外部因素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的影响不容忽视。面对挑战,外汇局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发展、防范风险各项工作,不断完善与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体制机制,依法保障市场主体真实合规的用汇需求,进一步提升经常项目结算便利化水平,助力全面深化改革与扩大对外开放。
具体而言,一是抓紧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地,根据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的阶段性变化,有针对性精准助力外贸发展。二是进一步促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高质量发展,继续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动态跟踪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支持政策落地情况,培育贸易新增长点,支持实体经济增长。三是坚持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内外部环境变化,平衡好促便利与防风险的关系。提升风险精准识别、评估能力,加强高风险交易治理和及时纠偏,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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