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湖南省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停业整改工作的通知》。
据了解,湖南省金融监管局根据《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湘金监发〔2018〕11号)文件要求,开展了2019年度分类监管评级工作,其中有82家小额贷款公司被评为D级,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需进行整改。
根据《通知》,在整改验收合格之前,82家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开展包括发放小额贷款和财务咨询在内的所有业务工作。
对主动参加分类监管评级工作,被评为D级的(5家),整改期限最迟不得超过2021年6月4日。
对拒不参加分类监管评级工作或提交资料不完整,被评为D级的(77 家),整改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20年9月4日。
《通知》显示,整改验收工作按照“整改一家,验收一家,报告一家”的原则。
对拒不整改和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湖南省金融监管局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取消其发放小额贷款业务资质。
具体名单如下: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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