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对青海银行原董事长王丽提起公诉

2020-06-29 16:24:38 和讯银行 

  6月29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对王丽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

  近日,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巡视员、副局长王丽(正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海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丽利用担任西宁市商业银行行长、董事长,青海银行董事长、行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产,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王丽,在职研究生学历,1979年10月参加工作,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10月—1997年12月,王丽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宁分行干部,中国人民银行西宁分行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西宁分局办公室主任等职位。

  随后几年,王丽历任西宁市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西宁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行长;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巡视员、副主任;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巡视员、副局长(正厅级)。

  资料显示,青海银行原名西宁市商业银行,2008年10月更为现名。截至2019年末,青海银行资产总额1032.9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49%,拨备覆盖率为172.75%,资本充足率为13.77%。2019年度,实现各项收入47.71亿元,净利润4.55亿元。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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