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银保监会将采取机构自查和监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含资本不实、股东不实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此次“回头看”主要是针对严查严处久拖不决、屡查屡犯等违规问题,严厉打击虚假注资、循环注资、抽逃资本等“资本造假”行为,同时清查和处理隐形股东、代持股东及违规一致行动人,严厉惩处向股东输送利益等深层次高风险问题。
7月4日,银保监会首次公开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公布的名单为38家企业,银保监会表示,这些股东具体违法违规事实主要包括六大方面,分别是:一是违规开展关联交易或谋取不当利益;二是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三是关联股东持股超一定比例未经行政许可;四是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五是单一股东持股超过监管比例限制;六是实际控制人存在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
银保监会表示,银保监会将坚持“两个不变”。一是坚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银行保险机构改革、优化股东结构的积极取向不变。银保监会将继续畅通社会资本投资入股银行保险机构的渠道,优化股东结构、充实机构资本,重点引入注重机构长远发展、资本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的战略性股东。二是坚持严惩股东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公司治理的高压态势不变。银保监会将继续深入排查整治违法违规股东股权,依法清理规范股权关系,对股东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予以惩戒,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7月3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经济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完善公司治理是金融企业改革的重中之重》称,银行业和保险业公司治理改革取得积极成效:股权结构实现多元化、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基本形成、“三会一层”各司其职、经营发展模式不断优化等。
对于未来持续改进银行保险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郭树清表示,加强董事会建设。明确董事会职责定位,确保董事会在战略决策中发挥核心作用。做实监事会功能。优化监事会结构,增加外部监事占比,明确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确保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责。规范高管层履职。切实加强高管层履职约束,完善高管层向董事会、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岗位交流、履职问责等各项制度。改进发展战略规划。明确战略定位,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明确市场定位,突出差异化和特色化。优化激励约束机制。按照收益与风险兼顾、长期与短期并重、精神与物质兼备的原则,不断完善业绩考核机制,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战略目标实现。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按照“了解客户、理解市场、全员参与、抓住关键”的原则,构建垂直独立的内控风险架构,形成上下联动的矩阵式风险防控网络,实现成长、效率与风险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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