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保监局印发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河北银保监局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银保监发〔2020〕39号

  各银保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河北省分行,各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东亚银行石家庄分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河北省农信联社、河北银行,各法人非银行金融机构,石家庄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7号)要求,河北银保监局制定了《2020年河北银保监局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推进扎实,取得实效。

  河北银保监局

  2020年7月14日

  (请各银保监分局将此文发至辖内法人银行保险机构,唐山银保监分局发至招商银行(600036,股吧)唐山分行、汇丰银行唐山分行,河北省农信联社将此文发至石家庄各法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河北银保监局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巩固并拓展乱象整治成果,结合辖内银行业保险业监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六稳” “六保”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依法严查严处为导向,防止乱象反弹回潮,推动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等各项政策落到实处。通过持续集中整治,实现屡查屡犯的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内控合规长效机制建设明显进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明显提升。

  二、银行保险机构具体工作事项

  (一)主要工作任务

  1.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切实承担乱象整治和内控合规建设的主体责任,“两会一层”严格履职尽职,要成立领导小组,分级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深自查、真整改、严问责,将问题隐患整治到位。要注重标本兼治,把治理金融乱象与培育稳健的风险文化深度融合,有效提升依法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水平。

  2.真正服务实体经济。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深刻领会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要落实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有效满足中小微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要用好普惠金融定性降准政策,用好人民银行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和政策性银行转贷款资金,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确保资金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要在符合商业可持续原则基础上主动向企业和实体经济让利,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3.严格有效落实整改。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对照2017年以来自查和监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台账,对乱象整治发现问题逐项检视,查看当时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否落实、责任人是否追究、是否按时完成整改。要健全整改工具箱,整改措施要对症恰当,避免简单一刀切,着力解决“违规在基层,根子在总部”的问题。要注重从制度、流程和系统等方面推进根源性整改,将“排查 整改 提升”贯穿于经营管理全过程,坚决杜绝整改之后同质同类问题仍然屡查屡犯现象。要完善内部问责机制,对监管部门责令内部问责的,必须严肃追究,不得“问下不问上”,或简单以经济处罚代替纪律处分。

  4.自查自纠遏制违规。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按照上级行和监管部门要求,对照2020年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要点,持续深入开展股权与公司治理、宏观政策执行、业务经营、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等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的自查。要增强发现问题的及时性和暴露问题的主动性,采取积极措施有效解决上述领域屡查屡犯、边查边犯问题,显著压降重大案件和高级管理人员案件的发案率。自查工作要全面深入,深挖彻查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对自查和监管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即查即纠、立查立改,强化责任追究。对短期内确实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按期完成整改。

  5.深化健全合规机制。各银行保险机构“两会一层”要牢固树立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创造效益的理念,忠实勤勉履行各自在公司治理方面的职责,推行传导诚信正直的职业操守和价值观念。要建立健全与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等相适应的合规管理体系,配备充足的合规管理人员,保证其独立履行职责的良好环境。要建立健全覆盖总行(总公司)各部门和各分支及附属机构的全员管理制度,构建并落实清晰有效的问责机制,加强对员工异常行为的监测排查,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工作要求

  1.自查组织实施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认真学习《通知》,充分认识开展乱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承担起整治乱象和合规建设的主体责任,有效实施本系统各级机构整治工作。自查业务范围为2020年9月末有余额的各类业务(必要时可下延),或根据总行(总公司)要求开展。各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细化自查方案,自主确定自查机构数量和业务比例,确保全面覆盖体制、机制、系统流程、人员及要点涉及的业务类型。自查要有组织、有安排、有实施、有记录。对识别出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采取措施,将依法合规的经营理念有效传导至各业务条线和各分支机构。

  2.工作报告内容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的工作报告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发,要重点突出、内容详实。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2017年以来发现问题的整改问责情况;2020年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的工作措施及成效,完善制度机制情况;2017年以来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意见建议等。报告与附表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表间数据勾稽关系要正确无误。

  3.报告报送时间及路径。各银行保险机构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自查方案及牵头部门信息、12月3日前将本系统工作报告及附表报送监管部门。报送路径如下:


  三、监管部门具体工作事项

  (一)主要工作任务

  1.构筑监管合力,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级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此次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河北银保监局成立了以局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具体由银行检查一处牵头,负责整体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由银行检查一处、二处和非银检查处分别负责统筹推进辖内银行和非银行领域整治工作,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并分别牵头开展全辖报告汇总等工作;各机构监管处作为银行保险机构乱象整治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被监管机构开展自查、对被监管机构2017年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工作以来整改问责情况进行监管评估,并按机构类别汇总报告报送银保监会对口机构监管部;其他相关监管处要结合日常工作,为治理乱象工作提供线索及技术保障支持。省局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任务分工,按职责、按条线统筹部署全省乱象整治监管工作,将各项任务分解到位,抓紧抓实抓细,务求取得实效。各银保监分局要明确牵头部门,各监管科室做好与省局对口部门的对接,按照省局部署结合辖内实际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乱象整治工作做实做细。

  2.加强政策引导,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各级监管部门要积极做好政策指引,督促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把从监管、货币和财税等方面获得的普惠金融政策红利,切实传导到中小微企业,指导机构持续提升服务质效。要继续巩固减负清费成果,严查违规收费或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变相抬高企业融资成本。要加强相关资金流向监测,依法严厉打击资金空转和违规套利行为。

  3.科学统筹部署,建立治乱长效机制。各级监管部门要以乱象整治工作“回头看”为主线,结合日常监管情况,统筹集成项目和资源,持续深入整治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依法打击违法违规活动。要高度警惕乱象新品种,对打着“金融创新”幌子花式翻新的违规行为、苗头性趋势性违规问题,必须及时遏制,坚决打击处理。

  4.强化整改效果,加大依法问责处理。各级监管部门要综合运用监管手段,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消除风险隐患,不留死角。对被监管机构存在整改问责工作推进不力的,要责令限期完成;对整改工作存在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违反宏观调控政策、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屡查屡犯等违规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对因金融腐败和违法犯罪破坏市场秩序、造成重大损失甚至诱发风险事件的,一律严惩不贷。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检查和评估结果在市场准入、监管评级和采取监管措施等方面的运用。要以整治促建制,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内控合规长效机制建设,厚植稳健审慎的风险文化。

  (二)工作要求

  1.工作报告内容要求。各级监管部门的工作报告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发,要重点突出、内容详实。包括但不限于:被监管机构自查组织实施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2017年以来发现问题的整改问责及内控合规建设提升情况等;对被监管机构整改问责的评估情况;2020年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的工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处罚问责、制度机制建立与执行情况等);2017年以来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意见建议;典型案例等。报告与附表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表间数据勾稽关系要正确无误。

  2.报告报送时间及路径

  (1)各机构监管处及分局报送时间和路径

  银行条线:各分局根据属地监管原则,按机构类别汇总辖内银行法人和分支机构自查及监管工作情况及附表1-6,于12月7日前分别报送省局对口银行机构监管处。各银行机构监管处按机构类别汇总全省被监管机构自查和本条线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填报《2020年银行机构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要点及附表》中附表1-6,于12月10日前报送银行检查一处。

  非银行条线:各非银机构监管处按机构类别汇总全省被监管机构自查和本条线监管工作情况报告,填报《2020年非银行机构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要点及附表》中相关附表(汇总附表1-2,填报附表3-6涉及本部门内容),于12月10日前报送非银检查处。各分局根据属地监管原则,汇总辖内非银行机构自查及监管工作情况报告,填报附表3-6,于12月7日前报送非银检查处,非银检查处汇总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各非银机构监管处。

  (2)各机构监管处按机构类别汇总辖内机构自查和本条线监管工作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送银保监会对口机构监管部。现场检查情况由实施现场检查部门提供给各机构监管处。

  (3)银行检查一处和非银检查处分别汇总全辖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机构自查及监管工作情况,于12月20日前将工作报告、附表及1-2个典型案例分别报送银行机构检查局和非银行机构检查局。

  四、监管要求

  (一)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夯实整治乱象工作思想基础。各银行保险机构和各级监管部门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银行保险机构得到有效落实。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坚持不懈整治乱象的信念,银行保险机构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强化党委在经营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以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开展推动整治乱象向纵深发展。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聚焦金融风险和金融乱象交织问题,严查严处违规,惩治金融腐败。

  (二)认真落实“三项机制”要求。此次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严格执行“三项机制”。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切实承担起整治乱象和合规建设主体责任,提高自查及监管工作有效性,对自查敷衍应付、避重就轻,不能充分查实或反映违法违规和重大风险隐患的,将依法从重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双罚制”要求追究承诺人的责任。各机构监管处要加强对机构自查的组织和督导,各现场检查处要强化现场检查后续跟踪,依法对未按要求实施或完成整改的机构及直接责任人员采取行政处罚或监管强制措施。同时督促被查机构按规定报送“从业人员处罚信息”及有关文件,防止其转移和弱化主体责任。

  (三)切实有效开展“回头看”工作。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指定牵头部门负责对2017年以来整治发现问题台账的清理工作,确保每类问题、每个问题得到彻底有效整改;对确因制度、流程优化等暂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向监管部门进行解释说明。对发生重大案件的、被监管处罚的、同质同类问题屡查屡犯以及苗头性趋势性等问题,要从制度流程、内控机制等方面进行整改,根据违规业务发起、审批、风控、监督等各环节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各机构监管处要切实督促机构认真落实“回头看”,对存在敷衍、拖延和整改不到位的机构,视情况进行监管问责。

  (四)精准发力,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治理。各银行保险机构和监管部门要做好检查方案设计,避免将乱象整治简单等同于一般性合规治理,要切实做到精准发力、源头施治。要结合《通知》工作要点,毫不松懈抓好重点问题的治理和查处力度,找准重点机构,锁定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排查,守住风险底线。

  (五)做好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各监管部门和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的良好做法和鲜活经验,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及出现的困难要及时沟通解决。充分利用各类平台载体进行宣传和舆论引导,展示乱象整治工作在推动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和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方面的显著成效。整治工作期间发现的重大风险和重大问题,各银行保险机构和各级监管机构要及时报告。

  (六)重视整治成果,提高报告质量。各银行保险机构和各级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汇总报告的起草工作,报告应做到重点突出、内容详实,不说空话、套话,附表数字要真实准确。

(责任编辑: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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