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青海银行发行2020年金融债券的请示获得批复。
批复显示,青海银保监局根据有关规定,同意青海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30亿元(含)的金融债券。
青海银保监局要求青海银行严格遵守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有关规定发行和管理金融债券,发行债券所募集资金用于优化中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结构,增加稳定中长期负债来源。
资料显示,青海银行原名西宁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12月30日,2008年11月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青海银行。截至2019年末,该行资产总额为1032.96亿元。资本充足率为13.77%,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62%。
近日,青海银保监局指导青海银行制定了《青海银行2020-2025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推动地方法人机构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青海地方经济发展。
按照《实施方案》,青海银行将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把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民生金融、科技金融作为主攻方向,合理延伸服务半径,不断丰富金融产品体系,重点服务重大战略、支持产业发展、助力民营和小微经济,努力实现业务优质、风控有力、运维高效、管理精细的高质量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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