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信托公司信托产品估值指引》(征求意见稿)。
近期,中国信托业协会(以下简称“信托业协会”)与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登”)联合举办了“信托产品估值”主题沙龙活动。
中国信登方面称,基于《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核定的业务范围,为了满足市场机构对于信托产品第三方公允估值的需求,在信托业协会的支持下,自去年年中以来,中国信登与中债估值中心携手打造信托行业公允价值基准,拟于今年底前推出首批信托资产估值。
信托资产估值将为市场提供可靠的公允价值计量参考,帮助机构解决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估值技术难点,助力机构提高估值核算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而第三方估值的应用将提升估值结果的可比性,有利于形成行业统一标尺,为监管部门及时监测市场风险提供有力工具。
同时,为规范信托产品估值工作的机制安排,中国信登、信托业协会、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债估值中心”)及信托机构等市场主要参与者成立了信托行业估值课题组,正共同开展信托产品估值规范和标准的研究和撰写工作,已完成《信托公司信托产品估值指引》(征求意见稿)。估值指引将为行业提供可落地实施的信托产品估值规范,实现行业估值标准的统一。
参与沙龙活动的专家在发言讨论中表示,建立统一的第三方估值体系是信托产品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的必经之路,中国信登和中债估值中心的此次合作将弥补行业第三方公允估值的空白,对于推动信托行业实施净值化管理,助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而估值指引的制定和出台也将为信托行业提供统一的标准,指导业务实践。
信托产品净值化转型已迫在眉睫。
2020年5月份,银保监会发布的《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八条中明确指出,信托公司开展资金信托业务,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指导意见》等关于金融工具估值核算的相关规定,按照信托文件约定的方式和频率,确认和计量资金信托的净值。
此外,信托公司应当建立资金信托净值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确保估值人员具备净值计量的能力、资源和独立性,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和监督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2018年4月份,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中提到,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时反映基础金融资产的收益和风险,由托管机构进行核算并定期提供报告,由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认,被审计金融机构应当披露审计结果并同时报送金融管理部门。
资管新规指出,经金融管理部门认定,存在“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人或者管理人违反真实公允确定净值原则,对产品进行保本保收益”行为的,视为刚性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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