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苏州银保监分局发布公告,披露了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遭到处罚的信息。
根据公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内贷款“三查”不尽职的违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苏州银保监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4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依据苏州银保监罚决字〔2020〕16号罚单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对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三查”不尽职负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苏州监管分局对沈新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处罚日期为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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