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机构应当自获准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监测平台向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反洗钱履职登记。
10月2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协会”)发布了《网络小额贷款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下称《工作指引》),要求从业机构应当自获准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监测平台向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反洗钱履职登记,主动接受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
这是协会按照《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等反洗钱监管制度,面向依法通过互联网专门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机构(下称“从业机构”)发布的反洗钱行业规则。主要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内容。
当前,网络小额贷款正处于发展创新阶段,相关业态及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成熟。实践中,有多类主体实际通过互联网开展了小额贷款业务。协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表示,《工作指引》适用范围为经有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依法可通过互联网专门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机构。
近年来,人民银行持续加强风险为本监管,坚持严监管常态化。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FATF第31届第3次全会的致辞中表示:“中国显著加大了国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力度,持续增强反洗钱监管的实效,加大反洗钱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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