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银行的破产清算进入倒计时。11月23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称,原则同意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并要求该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
银保监会23日公开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的批复》称,已收悉《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申请事项的请示》(包商接管组〔2020〕26号)。经研究,原则同意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
银保监会同时提出,包商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
值得关注的是,包商银行也成为继海南发展银行被人民银行宣布关闭、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农信社破产清算之后,又一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银行。
此前,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认定包商银行发生无法生存触发事件的通知》称,2019年5月24日,央行、银保监会对包商银行实施接管。
在接管期间,经清产核资,确认包商银行已严重资不抵债,无法生存。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认定包商银行已经发生“无法生存触发事件”,该行应对已发行的“2015年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券”的本金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全额减记,并妥善做好债券减记的后续工作。
随后,包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拟于11月13日(减记执行日)对已发行的65亿元“2015包行二级债”本金实施全额减记,并对任何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总计:585639344.13元)不再支付。
随着此次银保监会批复包商银行破产申请,可以看出,包商银行风险处置收尾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今年8月3日,时任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也是包商银行接管组组长的周学东曾在央行主管的刊物《中国金融》上发表文章谈包商银行被接管的始末,他认为该行的风险根源于公司治理全面失灵,“大股东控制”和“内部人控制”两大公司治理顽症同时出现,加之地方“监管捕获”、贪腐渎职,导致形式上的公司治理架构和机制基本失灵。 该行的大股东操纵股东大会,干预银行正常经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利益输送。周学东在文中指出,明天集团对包商银行的持股比例达89.27%,远超50%的绝对控股比例。在2005年至2019年的15年里,“明天系”通过注册209家空壳公司,以347笔借款的方式套取信贷资金,形成的占款高达1560亿元,且全部成了不良贷款。
《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0》指出,对包商银行整个风险处置,既最大限度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又坚持市场纪律,有序打破刚性兑付,打破规模和牌照信仰,促进了风险合理定价,对恢复市场秩序、完善金融法律和制度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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