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银保监分局关于许波清任职资格的批复

伊银保监复〔2022〕51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

你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关于许波清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新邮银请〔2022〕1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许波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奎屯市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二、许波清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伊犁银保监分局

2022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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