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银保监分局关于夏县河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

运银保监复〔2022〕29号

夏县河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夏县河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住所的请示》(夏河银字〔2022〕2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住所由山西省夏县瑶峰镇西关村振兴路13号变更为山西省夏县东风西街21号。

二、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原金融许可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市场监督、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运城监管分局

2022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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