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苏宝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皖银保监罚决字〔2022〕49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苏宝童 | |
单位 | 名称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当事人时任中国民生银行(600016)地产金融事业部合肥分部总经理,对发放并购贷款不审慎、违规发放贷款、超项目进度发放贷款的违规行为承担管理责任。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安徽银保监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5月18日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